该案中,某物业公司涉嫌偷漏税款,税务人员展开调查,然而法定代表人拒不配合,且在调查过程中注销税务登记。税务机关作出公告,要求公司办理税务恢复登记手续,否则强制恢复税务登记,并移交稽查部门处理。
理税短评:
LISHUI BRIEF COMMENT
1、税局处理方式及引用法条不当。本案中,税局依据《税收征收管理法》通知企业恢复税务登记,然而,《税收征收管理法》及其实施细则虽明确了未按规定注销的法律责任,但并未赋予税务机关强制恢复登记的权力。实际上,市场监管总局、人社部、商务部、海关总数、税务总局五部门发布的《企业注销指引(2021年修订)》规定,企业在注销登记中隐瞒真实情况、弄虚作假的,登记机关可以作出撤销注销登记等处理,这应是税局正确的处理方式和法律依据。税局上述决定可能存在于法无据的执法风险。
2、企业注销不能逃脱税务监管。对于公司而言,一般情况下,股东对于公司的债务,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。由此,实务中公司注销的,股东往往会被税局作为责任主体。另外,注销企业逃脱责任还可能使责任升级,违法行为可能会升级为犯罪行为,此时相关责任人也难逃刑责。因此,对于税务问题,企业负责人要保持足够的重视,认清税务违法违规行为的危害性,摒弃一些掩耳盗铃的错误观念,自觉接受处理处罚,以免风险扩大。
素材来源:大庆市税务局官网、京律说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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